文╱鄭秉泓 攝影╱鄭嘉泓
(中篇)
在「上篇」我以門外漢身份提出我對於歌仔戲相關補助的疑問與思索,全新創作與經典劇目孰輕孰重?明星級的扶植團隊與為了生計流轉巡迴的民間職業劇團又該如何評比?大多時候屈就經濟條件而顯粗糙簡陋的外台戲可以在行政資源適度的協助下進行什麼樣程度的轉型?這讓我想到了台灣電影的補助政策,即便千修萬改從製作、發行補助到映演,從輔導創投的國發基金、鼓勵商業類型創作的策略性補助、獎勵新導演第一桶金與中小型創作的常態性輔導金、國藝會的視聽媒體常態性補助、再到儼然成為某種「流行趨勢」的各地方縣市政府補助條款……,大多數的台灣電影工作者依舊在谷底掙扎著,期望著假以時日有機會成立一個跨部會的電影振興委員會,相關首長不再只是隸屬於新聞局且缺乏電影專業與實務經驗的公務人員,他們必須具備足夠的高度得以站出來邀請各部會首長針對經濟(產業面)、教育(文化面)、甚至稅務、海外投資(政策面)等進行資源的分配與整合……。
相較於電影基於其高昂攝製成本而無法對於「市場」視若無睹(即使個人化的藝術片仍面臨投資回收的問題),歌仔戲如果單純就傳統文化型態的保存與發揚來看,問題或許比較沒有那麼複雜,除了持續爭取更充足的補助經費(相較於京劇,各類傳統戲劇其實有必要參酌現實情勢衡量出一個讓人心服口服的比例原則)、編列各類目標宗旨不同的創作補助、外台匯演補助或是鄉土文化性質的教育傳承補助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期許公部門可以更主動的態度,將傳統戲曲(不只是歌仔戲)的保存與發揚提升到一個符合網路世代Web 2.0甚至是Web 3.0活潑互動的積極模式。以中西合併的《慾望當舖》為例,其歌舞型態令我免不了想起印度寶萊塢的歌舞電影,同樣的五光十色眼花撩亂,同樣的深入淺出正向教化,來自民間、唱白使用白話、曲調採自歌謠小調並配合潮流隨時吸納新樂器與新創編曲的台灣歌仔戲,還真與必歌必舞、至今仍為印度民眾首要娛樂的印度電影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台灣或許無法如印度那般全民瘋歌舞電影,然而傳統戲劇如何與其他媒介(電影、電視、網路、劇場)結合創作雙贏,以更「無.孔.不.入」的姿態讓閱聽人熟悉它、無法遺忘它、甚至對它產生興趣,考驗著當權者的智慧。
於是,且容我再回到上述所謂「積極模式」,提出幾種質疑與可能性。電視相較於電影,終究有其大眾取向、通俗性格及近用方式,政府有否可能補助有線或是無線台(而不僅是公視、客家電視)製播(而非轉播)傳統戲劇節目?金鐘獎是否有必要重新思索「傳統戲劇節目獎」的給獎宗旨與定義?畢竟如今電視台大多只是在進行傳統戲劇的轉播工作,這樣每年一次將各類轉播節目拿來評比又有什麼意思可言?既然台灣有線電視的高度普及率在備受侷限的法令規章之下,絲毫無法對於台灣的文化提昇做出任何貢獻(強制時段保留或是提撥文化基金之類),那教育部或是文建會有否可能制定獎勵規章,以比稿方式來徵求以國小兒童為主要收視群的傳統戲劇教學節目(當然我們知道「校園教學」已然成為許多職業劇團平日重要收入之一)並補助相關影音出版品公播版的發行、徵求傳統戲劇相關紀錄片及補助與傳統戲劇有關的電視電影及連續劇專案製作(可以是全本正規傳統戲劇,也可以是台前幕後戲中戲、或是描述戲班人生等)、甚至徵求每集安排不同偶像藝人環台挑戰各類傳統戲劇的文教節目、或是徵求以動畫形式來詮釋傳統戲劇……。
歌仔戲在過去半世紀以來數度絕處逢生,如今各劇團也紛紛開始因應網路世代的崛起而進行轉型(e化、文教化)、社群經營兼吸納新血的傳承工作,說起來也算是以另種形式面向持續書寫道地紮根的台灣史。「傳統」可以不是一個包袱,它其實可以成為一種商機、一個噱頭、一個賣點,它絕對有潛力與流行元素合體混搭製造話題形成符碼。當然,這樣的突圍有賴主其事者的遠見與視野,持續的耕耘以及不懈的精神與執著。
在寫實與超現實之間 —— 寫在接連三天的「廟口瘋歌仔」之後(上)
在寫實與超現實之間 —— 寫在接連三天的「廟口瘋歌仔」之後(下)